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皆可报名:
1.本专业高级工证书取得后满4周年;
2.取得高级工证,本专业工龄达到12周年;
3.本专业工龄达到20周年;
4.从事本专业工龄满10周年并具有实际创新技改成果创利20万元的主要参与者(须由权威机构证明);
5.由考证相关专业获省以上科技成果(发明创造)四等奖以上、市三等奖两项以上;
6.国家专利两项以上;
7.培养青工突出,所带学员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,二类获第一名;
8.省级一类竞赛中获前六名,二类竞赛获前三名;
9.全国一类竞赛中获前十名,二类前五名;
10.获省级技术能手称号;
11.取得相关专业中级称职仍从事本工种;
12.技师学院或大专以上毕业生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高级工证者,工作满2周年。